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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统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统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xadrc.gov.cn  发布日期:2012-04-12 来源: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tjb 浏览次数:180  
 
 
统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新城区铭宇文体广场和碑林区中财金融广场接连发生火灾事故,市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汲取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此,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安排。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统建项目实际,现对统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防火安全认识
  各监理部、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文明工地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全面落实防火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防火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监管
  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
 
防火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对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突出重点,切实开展防火安全排查
  (一)检查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施工企业以下制度:是否成立了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和值班制度;施工现场是否确定了防火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了动火审批制度、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编制了防火安全预案。
  (二)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动火报批手续。
  施工现场需明火(含焊、割)作业时,责任单位应严格履行动火报批手续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在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时,应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加强防火重点区域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的木工加工区、施工作业层、配电室、食
堂、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消防灭火器材。及时消除施工用电故障,防止电路故障产生火灾事故。高层建筑施工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并配备必须的消防水源和充足的自救用水量。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努力改善作业人员生活环境。
  深刻吸取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的沉重历史教训,努力改善作业人员的生活和饮食条件,加强施工现场后勤宿舍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和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区域、后勤宿舍区通道必须满足消防要求。
四、举一反三,扎实细致,做好安全施工
1、加强深基坑和边坡支护监测,随时观测边坡及毗临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
2、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的工作,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防护手套,并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格高大模板支撑的方案论证,切实落实外脚手架、洞口、临边等作业场所的防滑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3、加强对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检测、登记备案的管理,做好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
5、要严格按工期定额指挥生产,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盲目赶工现象。
6、要制定并落实极端气候的应急应对预案,重点要制定强降雪和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应急预案。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加强对灭火常识、火灾逃生方法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应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一旦发生险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牵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排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于2012年4月18日前报送我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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